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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02, No.145 8-13
日本证券交易所的改革与发展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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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 10.16496/j.cnki.rbyj.2013.02.013
发布时间: 2013-06-20
出版时间: 201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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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8年以来,日本证券市场经历了从集中交易到市场间竞争、从证券交易所到交易所集团的改革。这一时期,日本通过修改相关法律,赋予了交易所自主选择的权利,使证券交易所可以自主选择采取会员制形式或股份公司制形式。另外,为保障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要求证券交易所或其持股公司设立自律监管法人或者在交易所内设立自律监管委员会,并规定了保障自律监管法人和自律监管委员会独立开展监管活动的配套制度。进入2013年,日本交易所又开始了新一轮整合,而设立囊括金融商品和其他商品的综合交易所仍是日本交易所今后改革发展动向。

Abstra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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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①大崎贞和:《有关认可股份公司制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法的修正》,《资本市场季刊》,2000年夏季号,第1页。

②日本曾经在神户也设立有神户证券交易所,该交易所在1967年并入大阪证券交易所。2000年3月广岛证券交易所和新潟证券交易所被东京证券交易所吸收合并,2001年京都证券交易所并入大阪证券交易所。2013年1月1日,东京和大阪两个证券交易所合并,新设日本交易所集团股份公司,东京证券交易所和大阪证券交易所作为独立的证券交易市场仍然存续。

③关要编:《证券实务事典(股票编)》,金融财政事情研究会,1991年,第355页。

④大崎贞和:《交易所法制的现状与课题》,《法理学家》,2007年,603号,第3页。

⑤1998年之前与交易所法制有关的日本证券交易法的修改有:(1)1952年将证券交易所的设立规则从注册制改为许可制;(2)1988年解禁了证券交易所市场中的衍生品交易。

⑥大崎贞和:《交易所法制的现状与课题》,《法理学家》,2007年,603号,第3页。

⑦东京金融交易所设立于1989年,2007年更名为东京金融期货交易所,以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为会员,主要从事利息期货、外汇保证金等交易。

⑧20世纪90年代,日本学习英国1986年颁布的《金融服务法》,希望构筑除银行和保险以外的各种投资商品、服务的总括的法律规制。1997年日本大藏省(现在日本金融厅)召开“关于新型金融趋势座谈会”,为了构建横向金融商品法律规制,开始启动修改《证券交易法》。2006年,日本大范围地修改了《证券交易法》,并将其更名为《金融商品交易法》。伴随着《金融商品交易法》的实施,《金融期货交易法》、《投资顾问业法》、《关于外国证券业者的法律》以及《关于证券抵押业规制的法律》等被废止。

⑨大崎贞和:《交易所法制的现状与课题》,《法理学家》,2007年,603号,第3页。

⑩山下友信、神田秀树编:《金融商品交易法概说》、有斐閣、2010年、第4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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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日本《金融商品交易法》第35条规定,第一金融商品交易业是指以下列任一行为为事业的金融商品交易业者,(1)有价证券的买卖、买卖的中介?代购代销?代理、交易所金融商品市场?外国金融商品市场中有价证券的买卖委托的中介?代购代销?代理,有价证券的清算代办、卖出,募集?卖出的操作,私募的操作;(2)店头衍生品交易以及其中介、代购代销、代理、清算代办;(3)有价证券的;(4)私设交易程序的运营;(5)涉及金融商品交易业的委托保管顾客金钱或有价证券的行为;(6)公司债的过户转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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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崎贞和:《日本交易所集团组建的义意和今后的课题》,《资本市场》,2013年329期,第39-40页。

大崎贞和:《交易所法制的现状与课题》,《法理学家》,2007年,603号,第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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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崎贞和:《日本交易所集团组建的义意和今后的课题》,《资本市场》,2013年第329期,第39-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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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DOI:10.16496/j.cnki.rbyj.2013.02.013

中图分类号:F831.51

引用信息:

[1]樊纪伟.日本证券交易所的改革与发展动向[J].日本研究,2013,No.145(02):8-13.DOI:10.16496/j.cnki.rbyj.2013.02.013.

发布时间:

2013-06-20

出版时间:

201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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